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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 居家1對1照顧服務
▲ 居家長照1對1照顧服務對象及服務內容
經專業人員評估之下列對象
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
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50歲以上之失智症患者
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且獨居老人
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之衰弱老人
| 編號 | 照顧組合 | 組合內容及說明 | 給(支)付價格(元) | 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元) |
| BA01 | 基本身體清潔 (20分鐘) |
1.依長照需要者之身體清潔需要完成以下項目:梳頭修面、穿脫衣服、床上擦澡、床上洗頭、排泄物清理(含當次更換尿片、倒尿袋等)。 2.床上洗頭及排泄物清理,若個案無需求得不執行。 3.本組合服務原則以1日使用1組合;必要時得早晚各使用1 組合,且執行BA01 之同一時段,不可併同申報BA07 及BA23。 |
260 | 310 |
| BA02 | 基本日常照顧 (30分鐘) |
1.依長照需要者之需要進行基本日常生活協助,例如:協助翻身、移位、上下床、坐下/離座、刷牙洗臉、穿脫衣服、如廁、更換尿片或衛生棉、倒尿桶、清洗便桶、造廔袋清理、清洗臉及/或手、刮鬍子、修剪指(趾)甲、協助用藥、服藥、整理床(及更換床單)、會陰沖洗(無使用身體清潔)等。 2.第1點未列項目而屬基本日常照顧,得經照管中心同意後比照列入。 3.本組合以每30分鐘為1 給(支)付單位,1日限使用3小時。 4.除BA22巡視服務外,本組合不得與其他組合併用。 |
195 | 235 |
| BA03 | 測量生命徵象 (5分鐘) |
1.內容包括:長照需要者因疾病需要須進行之監測 (1) 測量長照需要者之血壓、體溫、脈搏及呼吸。 (2) 記錄及異常時轉知家屬及個管員(或照顧管理專員)。 2.本組合係為配合長照需要者生理狀況且獨立於其他服務所提供的服務,若屬於服務提供前後的觀察,則不適用。例如,為了解長照需要者是否合適當下沐浴,於沐浴前測量血壓,本組合即不適用。 |
35 | 40 |
| BA04 | 協助進食或管灌餵食 (15分鐘) |
1.內容包括:進食環境(含長照需要者安置)準備、加熱飯菜、餐具準備、協助餵食(或灌食)、觀察進食的量及反應,提供受照顧者及家屬有關協助進食或管灌餵食的諮詢和討論,以及善後等。 2.對於個案或家庭照顧者給予指導、鼓勵或參與式照顧,以維持或提升個案自我照顧潛能。 3.本組合1餐為1組合。 |
130 | 155 |
| BA05 | 餐食照顧 (30分鐘) |
1.餐食照顧,下列任1組合: (1) 在案家備餐、備餐後用具及餐具善後工作及清潔,備餐1次為1組合。(2) 在案家準備1日所需之管灌飲食及善後工作及清潔。1日使用1組合。 2.單純之加熱飯菜、非自製食物(如管灌食品、牛奶等)之管灌食物屬於BA04。 3.同住之長照需要者共同使用此項照顧組合時,僅擇一長照需要者扣其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及部分負擔。 |
310 | 370 |
| BA07 | 協助沐浴及洗頭 (30分鐘) |
1.依長照需要者之身體清潔需要完成以下項目:協助或引導至浴間、穿脫衣服、全身淋浴、坐浴或盆浴、洗頭、排泄物清理(含當次更換尿片、倒尿袋)、浴間之事前準備及事後清理。 2.洗頭及排泄物清理,若個案無須求得不執行。 3.對於個案或家庭照顧者給予指導、鼓勵或參與式照顧,以維持或提升個案自我照顧潛能。 4.本組合係指於浴間(或類似之場所)執行之項目,若屬於床上擦澡,則屬於編號BA01;床上沐浴或原床泡澡比照列入本組合。 5.本組合已包含BA01「基本(簡單)身體清潔」、BA23「協助洗頭」之內容,同一時段不可併同申報BA01及BA23。 |
325 | 385 |
| BA08 | 足部照護 | 1. 內容包括: (1) 評估趾甲及足部皮膚。 (2) 趾甲及其周圍修剪、足部長繭處之處理、足部按摩及保養。 (3)轉介必要之醫療處置。 (4)紀錄。 2.本組合服務應由完成衛生福利部認可訓練之人員提供。 3.若屬於日常指(趾)甲修剪,則屬於編號BA02。 |
500 | 600 |
| BA09 | 到宅沐浴車服務 --第1型 |
1.內容包括:利用專用車輛,攜帶行動浴槽至案家,進行沐浴前評估及提供全身式沐浴,包含架設沐浴裝置、協助服務使用者身體清潔、穿換衣服、移位、維護服務使用者安全及使用後之清理等。 2.本組合至少須由3 位長照人員所組成的團隊提供服務。 3.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可使用本項服務,不受第一節給付第五點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之限制,惟其給付額度仍僅給付失能者「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30%。 |
2200 | 2640 |
| BA09a | 到宅沐浴車服務 --第2型 |
1.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有留置管路(包含:氣切、鼻胃管、胃造廔口、導尿管、膀胱造廔口、結腸造廔口)、使用呼吸器以及燒燙傷和三級傷口,需協助之長照需要者,得使用本組合。 2.內容包括: (1)利用專用車輛,攜帶行動浴槽至案家,進行沐浴前評估及提供全身式沐浴,包含架設沐浴裝置、協助服務使用者身體清潔、穿換衣服、移位、維護服務使用者安全及使用後之清理等。 3.本組合至少須由1位護理人員及2位長照人員所組成的團隊提供務。 4.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可使用本項服務,不受第一節給付第五點限用於專業服務照顧組合之限制,惟其給付額度仍僅給付失能者「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30%。 |
2500 | 3000 |
| BA10 | 翻身拍背 (10分鐘) |
1.內容包括:扣背、震顫、翻身,及相關照顧指導(依本部所訂指引執行)。 2.本組合完整實施1次為1給(支)付單位。 |
155 | 190 |
| BA11 | 肢體關節活動 (15分鐘) |
1.內容包括:上肢、下肢被動運動,或督促長照需要者進行主動運動或站立練習(依本部所訂指引執行)。 2.本組合完整實施1次為1給(支)付單位。 |
195 | 235 |
| BA12 | 協助上(下)樓梯 (5分鐘) |
1.內容包括:協助上或下樓梯、協助輪椅搬運上或下樓梯,樓梯數為一層樓以上(含)者。範圍包含長照需要者住家內及2樓以上之家門口至1樓。 2.本組合限問題清單顯示「移位問題」或「上下樓梯問題」者。 3.不適用於使用電梯、爬梯機、樓梯升降椅者。 |
130 | 155 |
| BA13 | 陪同外出 (30分鐘) |
1.內容包括:外出工具之安排、陪同外出,及注意安全,以每30分鐘為1給(支)付單位。 2.外出目的包括:購物、社交活動、辦理事務、參與宗教活動、用餐、散步、上下學、定期式復健或洗腎、運動等。 3.本組合金額不包括外出之交通工具;若符合 BA12 之給付條件,則本組合與BA12併同使用 |
195 | 235 |
| BA14 | 陪同就醫 (90分鐘) |
1.內容包括:協助掛號(含預約)、長照需要者準備、陪同就診、聽取及轉知醫囑與注意事項。 2.本組合價格不包括長照需要者及陪同之照顧服務員之就醫交通工具費用。 3.本組合不適用定期式復健或洗腎。 4.本組合以陪同長照需要者就醫為主,陪同時間自案家出門起算1.5小時內,適用本組合。超過1.5小時,得依實際陪同就醫時數使用BA13。 |
685 | 825 |
| BA15 | 家務協助 (30分鐘) |
1.內容包括:依長照需要者是否獨居分為2種,並以30分鐘為1支付單位。 (1) 獨居之長照需要者:居家生活空間的清理或洗滌、衣物洗滌及晾曬烘乾(含至自助洗衣店洗衣)、熨燙、衣物簡單縫補等家事服務。 (2) 非獨居之長照需要者:睡眠及主要居家生活空間之清理或洗滌、衣物洗滌及晾曬烘乾(含至自助洗衣店洗衣)、熨燙、衣物簡單縫補等家事 服務。 2.清理洗滌方式包含吸塵/濕式清洗,沖洗/除塵等,非大掃除。 3.上述非獨居之長照需要者家務協助須為長照需要者本身所需,若係長照需要者與家人共用之區域,則本項組合之金額僅支付50%,另外50%須由長照需要者負擔支付。 4.本組合所稱之獨居者定義如下: (1) 長照需要者自己一人居住。 (2) 長照需要者與家人同住,每名家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年齡未滿18歲。 B. 年齡18歲以上未滿65歲,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C. 年齡18歲以上未滿65歲,且長照需要等級為2至8級。 D. 年齡65歲以上。 E. 50歲以上經確診之失智症者。 5.長照需要者使用之臥室及浴室,不論是否有與家人共用,均不屬於共用區域。 6.同住之長照需要者共同此項照顧組合時,若住同一臥室,僅擇一長照需要者扣其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及部分負擔,若住不同臥室,則均須扣其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及部分負擔。 |
195 | 235 |
| BA16 | 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 (15分鐘) |
1.目的物品或事項包括:餐食、食材、生活用品、藥品、郵寄、補助品、衣物床單送洗(或取回)及必要的辦理事項(如洽政府機關或繳費)等。 2.以上服務均含購物清單規劃與確認、購物、購買物品的清理與歸位,以及記帳等事前準備至善後之完整服務。 3.本組合以代購或代領或代送長照需要者物品或事項為主,距離自案家出門起算5公里內,適用本組合。超過5公里所需費用由長照需要者自行負擔。 |
130 | 155 |
| BA17a | 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抽吸 | 1.內容包括:人工氣道管 (非氣管內管)內與口鼻腔內(懸壅垂之前)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氣切造口分泌物之簡易照顧處理(含銜接造口設備照顧處理、更換紗布及固定帶)之任一項。 2.照顧服務員須接受特殊訓練課程後方可執行。 3.本組合服務原則以1 日使用3 組合為限。 |
75 | 90 |
| BA17b | 口鼻抽吸 | 1.內容包括:口鼻腔內(懸壅垂之前)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 2.照顧服務員須接受特殊訓練課程後方可執行。 3.本組合服務原則以1日使用3組合為限。 |
65 | 80 |
| BA17c | 管路(尿管、鼻胃管)清潔 | 1.內容包括:管路(尿管或鼻胃管)清潔。 2.本組合服務原則以每週使用2 組合為限。 |
50 | 60 |
| BA17d | 甘油球通便、血糖機驗血糖 | 1.內容包括:甘油球通便、攜帶式血糖機驗血糖之任一項。 2.本組合服務原則以每週使用3組合為限。 |
50 | 60 |
| BA17e | 依指示置入藥盒 | 1.內容包括:依照藥袋指示置入藥盒。 2.本組合服務原則以每週使用1組合為限。 |
50 | 60 |
| BA18 | 安全看視 (30分鐘) |
1.內容包括:至案家陪伴、支持(如遊戲或嗜好)、看視注意安全或協(如日常生活參與),並注意異常狀況。 2.以30分鐘為1給(支)付單位。 3.本組合限心智障礙者使用。 4.除BA24外,本組合不得與其他組合併同使用,但可接續使用。 |
200 | 240 |
| BA20 | 陪伴服務 (30分鐘) |
1.內容包括:至案家陪伴看視、日常生活參與,或讀紙本或電子新聞或書信。 2.以30分鐘為1給(支)付單位。 3.除BA24外,本組合不得與其他組合併同使用,但可接續使用。 |
175 | 210 |
| BA22 | 巡視服務 (15分鐘) |
1.內容包括:上午6點至下午6點,至案家探視長照需要者,並進行簡易協助,至少3次。 2.得搭配本照顧組合表之其他照顧組合。 3.非第1點時段內之巡視服務,得依實際情況加計AA08。 |
130 | 160 |
| BA23 | 協助洗頭 (20分鐘) |
1.依長照需要者之需要完成以下全部或部分項目:協助移位或引導至浴間、穿脫衣服、洗頭、弄濕或弄髒之身體部位之清潔、環境之事前準備及事後整理。 2.本組合係指於床上或浴間(或類似之場所)單獨執行洗頭之服務,同一時段,不可併同申請BA01及BA07。 3.對於個案或家庭照顧者給予指導、鼓勵或參與式照顧,以維持或提升個案自我照顧潛能 |
200 | 240 |
| BA24 | 協助排泄 (20分鐘) |
1.依長照需要者之需要完成以下全部或部分項目:協助移位或引導至浴間、支持及協助一般小便、大便,及處理汗、痰或嘔吐物、觀察排泄物、尿袋更換、造廔袋清理、人工肛門造口周圍的照料(含造口袋的更換和排空)、生殖器官照顧的事後檢視、介紹如何大、小便控制/失禁處理。 2.若於執行BA01或BA07過程中同時執行,則不得併計。 |
220 | 265 |
| GA09 | 居家喘息服務 --2H |
1.內容包括:藉由受過訓練的照顧服務員至長照需要者家中,提供長照需要者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單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若有陪同就醫需求可加計BA15。 2.本組合以2小時計。 |
770 | |
| SC09 | 居家短照服務 --2H |
方式:由受訓的照顧服務員到府,協助如廁、沐浴、更衣、翻身拍背、餵食、口腔清潔、陪同運動等。 單位:以2小時為1次,每日最高 10小時。 |
770 |
居家費用(時間長度不定)
全日班 / 24 小時 $ 2500 ; 半日班 / 10 小時 $ 1800
對於身在居家環境擁有護理性需求的案主及生活需要協助照顧的者,提供居家看護照顧服務員到宅提供專業的健康照顧,讓被照顧者可以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裡安心的調養身體或養老。
本方案以針對的是單人1對1照顧為主,若服務對象為2人以上,將視案件狀況另外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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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長照1對1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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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身體清潔
2 基本日常照顧
3 測量生命徵象
4 協助餵食或灌食
5 餐食照顧
6 協助沐浴及洗頭
7 足部照護
8 翻身拍背
9 肢體關節活動
10 協助上(下)樓梯
11 陪同外出
12 陪同就醫
13 家務協助
14 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
15 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
16 安全看視
17 陪伴服務
18 巡視服務
19 協助洗頭
20 協助排泄
※上班時間以照顧服務員到達地點開始計算
※照顧服務員因工作特殊之因素,無法在上班時段中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因此案主應根據約定的上班時段,提供其早餐、午餐、晚餐,或以客戶方便為原則允許其出外用餐。(僱主如無提供三餐、全日班需再外加200元/日班加100元餐費)
※本中心提供更換看護人員的服務,如有遇看護服務不周的狀況,敬請來電安愷照顧服務平台 ※若照顧服務員已於約定時間到府服務、但案主因故於2小時內取消、則需支付車馬費500元
